关于进一步开放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地区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瓯江口分局,市特检院,市电梯行业协会,各电梯生产、使用、检测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5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1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市监特〔〕12号)以及《温州市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温市监特〔〕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市进一步推进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第一阶段:自年3月,增加瑞安市、永嘉县、平阳县、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试点地区。
第二阶段:自年6月,开放其余县(市、区)为试点地区,在温州全市域开展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
二、试点要求
(一)各试点地区电梯使用单位按照市局16号文要求,在“温州市电梯改革综合管理平台”上履行申请手续,申请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