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发布,无疑将对我国未来城镇化产生深刻影响。
这份国家发改委4月8日印发的通知,不仅透露出城区常住人口万-万、万-万等大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方向,而且还提到,稳步增设一批中小城市,落实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设市。
“镇级市”并非一字之改
乡镇一直是我国最基本最稳定的行政治理单元,其包含政治、社会、经济与文化的最小完整系统。统计显示,截至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个镇,另外还有个乡。
伴随中国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乡镇也日新月异。这其中,在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一些镇的常住人口、城区规模、工业产值已超过中西部一些县的水平。逐步崛起的超级镇、特大镇,开始面临权责利不对等,庞大的经济和人口体量、繁重的公共服务让现行镇级管理体制负重前行,“小马拉大车”的矛盾日益突出。
这次《重点任务》在“推动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章节中指出,“稳步增设一批中小城市,落实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设市。”这是什么意思?就是说,有足够的人口、有足够的城区面积、有足够的经济实力,镇可以变成市,哪怕县(县级市)政府不在那里,也可以设市,就是所谓的“镇级市”。
这也再次向公众释放出我国行政改革的信号。“镇级市”的提法,表面上是一字之改,其背后深层之义仍是政府权力的下放。镇一头牵着乡村,一头连着城市,是新型城镇化破题的重要一环。“镇级市”的设立优化行政层级和区划的纵向设置,让镇级政府承担起建设城市的职能,有利于行政效能提升、空间结构优化、资源永续利用、经济和社会服务高质量发展,对于推进经济发达地区的区域协调发展和提升民生福祉来说意义非凡。
化镇为城探路已近10年
在中国,“镇级市”的概念首次提出是在年6月底。当时浙江省温州市提出要把辖区内的“乐清市柳市镇、瑞安市塘下镇、永嘉县瓯北镇、平阳县鳌江镇、苍南县龙港镇”5个强镇,试点建设成为“镇级市”,并说明这个“市”不是行政区划概念的“市”,而是“小城市”的“市”。此后,山东省青岛市于年3月也拿出5镇启动小城市培育试点。
年7月,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委联合下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通知,首次提出合理增设城市建制,选择若干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建制镇开展新型设市模式试点,从国家层面对“镇级市”建设予以明确。年底,第一批试点2个省和62个市镇试点任务基本完成并取得一批阶段性成果,其中一些典型经验已在全国范围推开。
不过到目前为止,“镇级市”还停留在探索和经验总结阶段,尚没有一个“镇级市”正式挂牌。
在一些人看来,“镇级市”的设立还面临许多考题待解。如,在行政区划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方面如何界定,是正式的行政区划还是名称之变?特大镇多是所在县域的经济重心,如果升格了,会不会造成原有县域经济的割裂,造成更多的行政壁垒?
“镇”也将面临“抢人”
事实上,破旧立新设置“镇级市”的改革主要目的,也正是让有这些有实力的经济扩权强镇,有力地推动强镇突破体制机制瓶颈,带动附近区域经济共同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城镇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城镇化总体上有利于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为发展现代农业、产业经济腾出宝贵空间。而当前推动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也面临迟滞等问题,迫切需要寻找新突破口。加快中小城市吸纳人口就业和落户能力,探索“镇改市”,也是城镇化的一个重要方向。
这次《重点任务》重提“特大镇级设市”建设,特别强调了“落实”二字。并指出,要推动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扩面提质增效,解决法律授权、财政体制、人员编制统筹使用等问题。强化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提高服务镇区居民和周边农村的能力。这些都是“镇扩权”与“由镇到市”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