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永嘉县国有企业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化国资、国企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用人行为,推进国有企业用工规范,根据《永嘉县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永政办发〔〕38号)文件精神及县财政局核准的招聘计划数,受永嘉县国投集团等19家企业委托,经研究决定,永嘉县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01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历以及技能资格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见附件1);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02
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一)《年永嘉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见附件1)
(二)《招聘单位简介》(见附件2)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年8月4日,“年”均指周年。
(四)报名专业资格审查按照《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4)执行。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招聘单位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五)在职公务员、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不得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国有企业劳动合同工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03
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一)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现场递交相关报名材料,并由聘用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名时间:8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现场报名地址为:上塘城西中学。(2)报名材料:报名表(见附件3)、彩色免冠2寸近期照片1张(粘贴于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以及岗位有其他要求提供的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考条件的国有企业劳动合同工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3)现场报名的考生须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4)开考比例要求:岗位聘用名额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聘用计划。核减或取消的聘用计划将在永嘉公务网予以公布。聘用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8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时前往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县文化中心室)重新报名,逾期视作放弃该报名。(5)准考证打印: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年8月18日上午9点至8月20日下午18点前登陆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