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闺蜜外加合作拍档,却因心直口快引发朋友圈闹战,两姐妹甚至还闹上了法院。幸好,在永嘉县法院桥头人民法庭法官的劝解下,这对闺蜜最终握手言和。
小林和小江是大学好友。因经营需要,小江请小林来帮忙做模特,拍摄产品宣传照。本以为是昔日好友的再度合作,没想到却意外酿成了一场纠纷。
“你身材平板一样没有曲线……”小林在起诉状中描述,在帮忙拍摄宣传照期间,小江在众目睽睽之下对自己的身材进行言语上的侮辱,话语十分“扎心”。随后,小江又未经小林的允许,擅自将拍摄的照片发布在朋友圈。
之后,两人因为人情往来又产生问题,矛盾升级。小江在朋友圈发布了小林在拍摄过程中的原图与精修后的成图对比照,并附上“将你头型都p了,长什么样心里没数?让你看看什么是真丑……”等话语来进行反击。
气不过的小林起诉到了法院,“法官,闺蜜在朋友圈骂我!”小林认为小江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她在朋友圈赔礼道歉,恢复其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没想到,小林起诉之后,小江随即向法院提起反诉,并提出了同样的诉讼请求。
小江承认自己平时讲话大大咧咧,可能会伤到朋友的心,“但在小林提出意见之后,我就已经删除了朋友圈照片”,之所以在朋友圈发对比照,是因为小林先在朋友圈骂人,自己仅是出于反击。小江同时表示,愿意向小林道歉,但前提是对方也要道歉。
了解前因后果后,承办法官联系了这对闺蜜,跟她们解释了法律关系,严厉告知她们“都有错”,并声明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平台不当言行会直接影响他人名誉,可能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等不利后果。不仅如此,承办法官又从闺蜜俩这么多年的情感入手,劝说道:“既是闺蜜,又是工作拍档,有摩擦很正常,闹这一出没必要。”
听了承办法官的分头说法,这对闺蜜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随后的调解过程中态度诚恳、互谅互让,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小江表示,自己愿意在朋友圈为不当言行公开道歉,同时撤回自己提起的反诉。小林也对小江表示了歉意。至此,两闺蜜化干戈为玉帛,一场朋友圈的闹战以和气道歉收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