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和人民政权的建立
中共双溪县委、双溪县民主政府和中共永嘉县委、永嘉县民主政府筹备委员会建立后,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和中共浙江省委、中共浙南地委的部署,把建立基层党组织和人民政权作为十分紧迫的任务,克服各种困难,迅速而坚决地自上而下建立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权。
年4月15日,根据地委指示,双溪县委、县政府建立溪口、枫林、鹤盛、罗浮、碧莲、永临6个区委、区政府;永嘉县委建立泽西、泽临、山口3个区委和城区工作委员会及茶山区工作组。同年5月,双溪县民主政府正式宣布成立后,以原乡保区域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全县有6个区、54个乡镇、个行政村。同月,永嘉县泽西区委改称三溪区委,泽临区委改称藤桥区委,山口区委划给青田县委。6月,撤销城区工作委员会,同时建立永强区,并成立党务工作委员会,7月改建为永强区委。此时,永嘉县民主政府筹备委员会下辖三溪、藤桥、永强3个区政府和茶山区政府筹备委员会。8月,双溪县撤销鹤盛区委、区政府,增设沙头区委、区政府;永嘉县撤销茶山区工作组,改建为梧埏区委。与此前后,双溪、永嘉各区、乡干部在剿匪部队和地方武装的配合下陆续到任,接管区、乡的旧政权,向广大群众宣传新生人民政权的性质和新的政策法令,迅速扭转双溪、永嘉农村的无政府状态。
在建立基层政权过程中,各级干部付出极大的艰辛。他们积极应对各种复杂情况,克服地主造谣生事、土匪伺机破坏等困难,冒着生命危险深入农村开展宣传教育和组织发动工作。在8月26日永嘉县设置为温州市和9月21日双溪县改称永嘉县后,新的永嘉县委继续派出一批干部,充实到各级党政机关,帮助建立基层党组织、组织农民协会和农民自卫队。到年底,全县54个乡镇都已建立乡镇人民政权,个行政村中有个建立了村人民民主政权。年以后,随着剿匪工作取得很大进展,大股土匪基本被歼灭,全县继续撤销保甲制度,开展民主建政工作。5月5日,永嘉县区长联席会议决定,全县54个乡镇划为5个镇、80个乡。5月20日,温州市辖永强、梧埏、三溪、藤桥4个区和永中(今属温州市龙湾区)、瞿溪(今属温州市瓯海区)2个镇划归永嘉县。同月,增设渠口区,全县共设11个区委、区政府和2个直属镇委、镇政府。随后,按照上级要求,划分行政村,实行民主选举。同年8月,瞿溪、梧埏(今属瓯海区)、汤岙3个乡镇首批实现民主建政,采取人民代表选举产生乡镇级人民政权。至9月,全县共建立个乡镇、个行政村,其中民选的有7个乡镇政权,提名通过的有41个乡镇政权。村级行政组织建立后,积极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抓好基层选举、治安、生产等各项工作。
基层党组织和人民政权的建立,保证了县委、县政府对城乡工作的领导,对于迅速打开基层工作局面,稳定城乡社会秩序,组织群众参加中心工作,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提供了组织和政权保障。
地方人民武装的建立在基层党组织和民主政权建立过程中,双溪、永嘉两县人民武装也迅速组建起来,并在打击匪特恶霸、巩固人民政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年4月,双溪、永嘉两县县委警卫队建立。5月3日,双溪县委警卫队扩编为双溪县警卫大队,各区成立武工队,共余名武装人员。同年8月,双溪县警卫大队改编为双溪县大队,各区武工队改编为区中队;永嘉县委警卫队撤销。9月,双溪县大队改称永嘉县大队,下辖2个中队和10个区中队,主要担负县域内的防务、剿匪和治安工作。年10月,县大队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第五军分区第一独立营,由军队和地方党委双重领导。年6月,随着匪特的肃清,社会局势的稳定,第一独立营撤销。
与此同时,全县民兵组织也迅速发展起来。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民兵制度,凡年满18至40岁的青壮年都有义务参加民兵,年龄超出40岁的可以退出民兵组织。”据此规定,永嘉结合剿匪反霸、民主建设、土地改革等,大力发展民兵组织。到年冬,各区、乡普遍建立起民兵自卫队。民兵自卫队的重要任务是站岗放哨、查夜巡逻,监视地主、恶霸,保护公路、桥梁等重要设施,保卫粮库及其他公共财产不遭受匪特破坏抢劫。年5月,各区和直属镇建立武装科,归属县大队领导。各乡成立民兵队,各村组织民兵分队或小队,全县共有民兵余人。
年4月,中共永嘉县委根据中共温州地委、温州专署和第五军分区关于人民武装建设工作的指示,建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永嘉县人民武装部,下设政治、军事、后勤三股。同时,撤销了区和直属镇的武装科,建立了区和直属镇人民武装部,配齐了县、区、乡武装干部(地方干部编制)。5月16日,中央军委下发《关于加强民兵建设的指示》,提出实现普遍的民兵制度,并明确民兵领导体制。为加强党管武装,根据中央军委要求,由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民武装部政委,区委书记兼任区人民武装部教导员,村支书兼任村民兵队指导员。经实施调整后,有力地加强了党对民兵工作的领导,推动了民兵组织的建设。除建立正规武装和民兵组织外,全县警察力量也得到加强。年8月,双溪县民主政府公安科改建为双溪县民主政府公安局,下设治安、侦察、审讯3股和短枪队、看守班。同年9月,改称为永嘉县人民政府公安局。10月,设立秘书室,短枪队改称侦察队,看守班改称政卫队。年3月,设立看守所。年12月至年6月,罗浮、沙头、永临、碧莲、岩头派出所先后成立,各区设公安员,警力配备也进行全面调整。经过一年多努力,永嘉人民警察力量基本覆盖全县。县公安局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密切配合剿匪部队,依靠和发动群众开展肃清匪特及镇压反革命等工作,在保卫人民政权和各项政治运动顺利开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