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委组织部、统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四部门联合发布《年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下文简称“公报”),我市绿色发展指数为80.37,全省排名第2,连续4年持续提升。
评比按照《浙江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7个方面,共56项评价指标,生态环境部门涉及其中的15个指标。
《公报》显示,我市在绿色生活、环境质量方面分别位列第一、第三,文成县、永嘉县在全省89个县(市、区)排名中跻身前20名。
年,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至10月,市区PM2.5平均浓度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空气优良率96.4%,排名全省第3。8个国家水十条断面%达到国考考核要求,24个省控及以上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9.2%;近岸海域水质全省最好。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水环境质量总体平稳。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处于二级(较好),市区交通噪声平均值处于一级(好)。
近年来,我市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形成新格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美丽温州建设规划纲要》,谋深“十四五”规划,着力绘好污染及防治地图;高水平推进“三线一单”管控方案编制,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不断优化;实施“空间、总量、项目、许可”一体化管理。
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新成效。全力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全面推进工业涂装等七类行业共家企业整治提升,构建扬尘防治工作体系;谋划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出台实施《温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同步编制一般工业固废、危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5个重点领域专题治理方案;推进《基础设施三年提升计划》,建成投运35个项目,预计到年底可建成投运50个项目。
全域生态创建拉开新篇章。今年,永嘉县创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鹿城区创成省级示范区,累计3地入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名单的“国字号”名单,5地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区)。
生态环境执法取得新佳绩。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刚柔并举、宽严相济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执法有力度,1至10月,全市累计立案件,执法力度保持全省前列,连续三年获生态环境部表彰;服务有温度,执法队高效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梳理免于或减少现场检查的正面清单企业家,约占全省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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