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夹江县确立生猪产业发展的目标是,把生猪产业作为农村第二大产业来发展,以发展工业的思路和办法来促进生猪产业发展,力争养殖规模达到万头,综合产值亿元,全年确保生猪出栏23.23万头,力争出栏26.71万头,存栏超过30万头。让全县生猪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稳步提升,猪肉市场供应基本稳定。
支持饲料加工—养殖—猪肉制品加工产业一体化发展;支持建设6家规模繁殖场,年出栏仔猪万头;支持建设60家规模育肥场,年出栏肥猪80万头;支持发展10饲料企业,年产饲料60万吨;支持发展10家以上肉制品加工企业,满足生猪宰杀、冷冻需求。
为此,夹江县出台了“八条措施”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一、明确工作责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非洲猪瘟控与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负责领导全县生猪生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承担日常工作,各镇(街道)和自然资源、生态环保、金融工作、财政部门承担主体责任。县目标办对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承担的生猪发展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单列分值专项考核。
二、加强用地保障按照《夹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支持鼓励在养殖区域内发展标准化规模种猪场和育肥场,养殖场用地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鼓励使用闲置地和“四荒”地。县农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依据政策共同认定的镇(街道)申报的生猪养殖项目,由县非洲猪瘟防控与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出具证明,各镇(街道)即可组织开工建设,并帮助项目业主同步办理用地手续。
三、简化环保审批对年出栏量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各镇(街道)指导业主在线填写环境影响登记备案,不再办理环评审批。对年出栏量头及以上的生猪养殖项目,县生态环保部门上门服务,指导办理环保手续,坚持种养循环生态发展。
四、加强金融支持县金融工作局负责组织落实上级生猪生产信贷支持政策,建立规模养殖场信贷台账,并将规模养殖场纳入农担贷范围予以支持。养殖场(户)凭授信额度可在农信社、邮储银行、农行、农发行、商业银行、昆仑银行等银行办理。
五、落实保险保障县财政、金融部门负责落实生猪政策性保险承保工作,将育肥猪保额从元/头提高到元/头,能繁母猪保额从0元/头提高到元/头,做到应保尽保。六、加强补贴扶持县农业、财政部门从年1月1日起,对新增母猪进行登记统计,按照新增母猪产仔先后顺序进行新增能繁母猪补贴,补贴标准元/头,暂定补助数量头。七、规范调运监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建立生猪调运报告备查制度。贩运户必须及时向各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报告备查。确保不购买来源不清的“四无猪”(无检疫证、无耳标、无非洲猪瘟检测报告、无备案的车辆运载),不购买疑似病猪。八、精准开展防疫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生猪防疫各项工作。各镇(街道)负责组织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承担具体工作。对养殖场(户)进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规范生猪调入、饲养、繁殖、屠宰、销售、调出全环节防疫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制度和工作规范,确保全县生猪发展安全。来源:夹江县农业农村局
总编辑:汪川责任编辑:谢靖编辑:罗丹校对:秦瑞皎声明:本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