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练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号)和《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7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永嘉县体育运动学校体育教练需求实际,年计划招聘跆拳道教练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编制许可的原则。
(三)坚持岗位专业相适应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要求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
(二)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岗位
人员编制
招聘计划数
专业
学历
年龄
户籍
要求
其他条件
跆拳道教练员
事业全额
1
运动训练、竞技体育、体育教育、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人体科学专业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
温州市
具有运动健将级运动员资格称号(跆拳道)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材料要求
(1)历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附件1,请自行点击下载)以及岗位有其它要求的要提供相应材料。
(2)应届生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同底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以及岗位有其它要求的要提供相应材料。
2.开考比例要求
岗位招聘名额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该岗位将不开考。
3.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年4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永嘉县体育运动学校(上塘南城街道下堡东路6号)。
(二)考试办法
1.考试采用专业笔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主要考核跆拳道教练岗位综合知识,满分分;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专业实践能力,满分分,测试形式为上训练实践课,时间为60分钟(提前40分钟撰写《教练员课时训练计划》,见附件2),技能测试合格分为70分,低于合格分的人员,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2.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70%,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遇总成绩同分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技能测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工作由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和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核工作由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考核。
4.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年9月30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永嘉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在公示之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五)公示、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对象公示之日起,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年4月1日起至4月18日止。考生对招聘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4月1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招聘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4月12日前向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年)〉的通知》(教职成〔〕10号);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更新版)。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招聘单位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三)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温州市和永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四)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落户时间截至年4月18日为止,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六)除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永嘉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七)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八)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九)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永嘉县体育运动学校,—;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一)本公告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永嘉县体育运动学校公开招聘跆拳道教练员报名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