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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包产到户的变相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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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来,永嘉经历了连续多年的各类自然灾害,加上“左”的错误的影响,农民几乎被逼向了绝境。在困难情况下,永嘉农民奋起生产自救。由于包产到户在年的“反右倾”斗争中刚刚被严厉打击,农民群众开始进行转变形式的包产到户。这些转变形式的包产到户从年就开始出现,年之后的每一年呈明显的递增趋势。

尽管中共永嘉县委、永嘉县人民委员会也频频发文要求纠正,但增长的势头并未得到扼制。由于这一轮包产到户的目的指向非常明确,即解决吃饱肚子的问题,因此包产到户的都只是集体的部分土地,如边角地、山坡地、荒地等,绝大部分的集体土地仍采取统一经营的形式,也较少采用全年包产到户的形式,利用大田作物生产的空闲季节也实行包产到户是少数地方的发明,其他的包产到户形式则五花八门。

年4月22日,县委办公室编印的《情况简报》报道:岩头公社内档生产队“分田包产单干,对集体干活怠工,缺乏生产责任心”。5月21日,县委在《关于改造落后队情况给省、地委的报告》中指出:蓬溪生产队个体经济泛滥,到户土地占20%,顶好的麦子都是包户私人种的。7月25日,县委组织部在《关于改造落后队情况和意见的报告》中写道:我县第一批开展改造的有33个队,我们检查了11个落后队的改造情况,这11个队共找出43名坚持包产到户、“明纠暗分”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富裕农民代表人物,折价归队农具件,收回包产到户的土地.5亩,将包到21户的副业改为集体经营[1]。

进入年后,虽然县委坚持制止和纠正不同形式的包产到户,但在全县很多地方,仍在进行包产到户的变相实践。山区有些社员甚至开始住山搞包产到户,到2月28日,岩头、沙头、四川、永临、上塘、岩坦6个公社71个生产队,共户,将亩土地按劳划给住山社员,包产到户。在开展调整社队规模工作中,少数地方也出现通过缩小生产队搞包产到户的现象。如至6月21日,全县已发现有沙头、永临、岩头、四川、岩坦5个公社所属的26个大队,其中包产到户的有19个大队,包工到户的有1个大队,分田到户的有6个大队[2]。

年底,中共中央确定农村人民公社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毛泽东认为,农村问题就调整生产关系方面来说,已基本上解决。11月13日,中央发出《关于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指出:“目前在个别地方出现的包产到户和一些变相单干的做法,都是不符合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原则的,因而也是不正确的。在这类地方,应当通过改进工作,办好集体经济,并且进行细致的说服教育,逐步地引导农民把这些做法变过来。”

此时,永嘉包产到户的变相实践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直接把田分到户,二是缩小生产队,三是扩大自留地,四是社员扩种。根据中央和上级的指示,县委继续制止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包产到户。但对于那些存在包产到户现象的生产大队干部,却没有像第一轮批判时那样戴上右派分子的帽子,只是进行一般批评教育。在对待要求单干的农民上,一是组织农民学习中央相关文件精神;二是通过一些农民因单干致贫的典型材料来教育农民,强调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优越性。

针对永嘉包产到户愈演愈烈之势,县委于中央年9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批判邓子恢“支持包产到户”“鼓吹单干”以后,随即开始了新的一轮对全县范围内包产到户的大批判和整顿。到年底,按当时的文件表述,各地的包产到户基本上得到了纠正。

[1]车裕斌、徐李送:《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伟大实践——永嘉包产到户的回顾与反思》,中共党史出版社,年版,第90至91页。

[2]车裕斌、徐李送:《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伟大实践——永嘉包产到户的回顾与反思》,中共党史出版社,年版,第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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