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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财政三措并举确保老年人

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居家养老”让老人养得顺心。全县目前共有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对于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分别按照每家给予4万元、3万元、2万元、1.2万元标准的给予补助,年共计拨付补助资金.6万元,切实降低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风险,推动“居家养老”提质升级,年全县提质升级星级养老机构12家,提质升级星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个。同时,年拨付90万元对30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了适老化改造,确保老年人日常生活顺利。

二是提升补助水平,“机构养老”让老人养得安心。对用房自建登记床位在20张以上的创办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在省补基础上一次性给予每张床位元补助;对租用用房且租用3年以上,在省补基础上一次性给予每张床位元补助,连续补助三年。年已补助42万元,鼓励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加强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对于一级、二级、三级或一般护理的本户籍居民入住民办养老机构的,分别按照每人每月、、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收住“五保三无”人员的,按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其他护理)的护理等级,,每人每月分别补贴元、元、元,累计拨付资金17余万元,切实减轻机构养老压力。

三是加强医疗养护,“医养结合”让老人养得放心。引入绿康医养集团运营永嘉县福利中心项目,成为全市首个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安排一定的医养结合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医养结合发展,争取实现%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医中有养”,医院、医院开设老年病科,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护理、安宁疗护床位。支持“养中有医”,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开设医疗机构,张床位及以上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和助养型养老机构要单独设置卫生室(医务室)。支持“养医签约”,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合作,通过签订协议、组建联合体等形式,为入住老年人开展健康服务。

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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