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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专栏刘奇人间烟火气,最抚百姓心亟

作者:刘奇

观察一个地方的繁荣程度,主要看两大要件:一是从内涵上看物质和精神,二是从时间上看白天和夜晚。在我国古代,宋朝以前所有城市一律实行宵禁,只在几个节日开市。自宋朝开始取消宵禁制度后,催生了繁华的夜市,北宋开封东京城是当时世界上史无前例的“不夜城”。《东京梦华录》记载:“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耍闹去处,通晓不绝。”自此,“夜市千灯照碧云”便成了文人笔下形容一个地方热闹兴旺、发达繁盛的代名词。

美国布朗大学教授戴维·威尔曾研究提出,“一个地区夜晚的灯光亮度与它的GDP成正比。”据商务部城市居民消费习惯调查报告显示,中国60%的消费发生在夜间,大型购物中心每天晚上18至22时消费额占比超过全天的1/2,预计到年全国夜间经济的规模将达到42万亿元。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夜间经济成为全国多地提振消费的“热引擎”和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比如在上海,夜间商业销售额占白天的50%;重庆2/3以上的餐饮营业额是在夜间实现的。

从宏观层面看,根据万得数据,中国的最终消费只占GDP的56%,不仅远低于美国的82%,日本的77%,德国的75%等发达国家,也低于印尼、越南、泰国、菲律宾等与中国有着相近消费习惯的新兴经济体。如按最终消费占GDP60%的世界平均水平计算,中国万亿GDP也将有40万亿“未消费市场”等待开发。从消费结构看,中低消费仍是我国的主力消费群体,而未消费群体之所以未产生消费,并非这个群体不想消费,而是消费产品、消费环境、消费场景等无法契合他们的需求,导致消费潜力不能释放。激活基数庞大的乡村中低收入群体消费潜能是开发巨量未消费市场的关键。

人间烟火气,最抚百姓心。相比“越夜越精彩”的城市,作为中国巨大消费市场的农村,夜市发展却一直处于“星星之火、未曾燎原”状态。如何把握“夜间经济”的新风口,给农民一个繁荣的夜生活,给乡村一个繁荣的新空间,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新课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的生活已经发生了剧烈而深刻的变化,农民从物质到精神,生活需求日益多元,像城里人一样夜间消费休闲的渴望也与日俱增。在一些规模较大、人口集聚较多的村庄发展“乡村夜市”,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

其一,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发展乡村夜市提供了物质基础。近些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提前一年实现较年翻番目标,脱贫攻坚使乡村贫困人口全部摆脱绝对贫困。广大农民前所未有的衣食无忧、前所未有的居有所安、前所未有的无徭无役、前所未有的手有余钱。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人均消费支出元,收支比1.26:1。这些在中国历史上不曾有过的生活飞跃,为乡村夜市的兴起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在温饱线上挣扎的年代,白市尚且萧条,夜市更无从谈起。

其二,闲暇空间的增多为发展乡村夜市提供了时间保证。在节日不放假、晚上接着干的大锅饭年代,人们无暇休闲。而随着近年来的机械化普及和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机器换人”把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逐步解放出来,农民有了“一个月过年,三个月种田,八个月空闲”的时间自由。有关调查显示,农民农闲时的日平均闲暇时间达到.7分钟。日益增多的闲暇时间特别是农忙后的漫漫长夜,那些夫妻放了单飞外出打工、另一方留在家中的中青年人,那些身体尚健的留守老人,都十分渴盼有一个丰富多彩的夜生活。

其三,消费需求的提升为发展乡村夜市提供了潜力空间。一方面,农村消费市场潜力巨大。年全国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增速快于城镇的7.9%。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推进,一些村落呈现集聚化的趋势,村庄规模扩大、集聚人口增多,出现不少超人甚至超万人的村庄,集聚的人口成为农村消费的巨大潜力所在。据中部某省调查显示,年农民人均消费支出近2万元,一个人的村庄,年消费即可高达上亿元。另一方面,夜间消费的活力正逐步释放。日益富裕的农民特别是返乡的一代农民工,见识了城市的多彩世界,对文化生活的需求日益多元,白天劳作、夜间消费休闲的需求逐步释放,一天劳作之余,选择去夜市来顿“深夜食堂”,或任性地来次“消费血拼”,或大汗淋漓地来场“舞蹈风暴”,在一些农村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其四,基础设施的改善为发展乡村夜市提供了便利条件。随着近年各级对“三农”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全国农村标准公路已有4万多公里,通硬化路的乡镇和建制村分别达到99.64%和99.47%,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98%,摩托车、电动车在乡村全面普及,小汽车也随处可见,农民出行只靠两条腿的时代彻底结束。交通和通讯的改善,为农民生活半径扩大带来便利,为乡村夜市运营集聚了人气。农村路灯、广场等硬件设施不断完善,也为发展乡村夜市提供了场景条件。

一些超前探索、成功实践的典型范例已经证明,乡村夜市是繁荣乡村的新空间、新领域、新途径、新举措,对于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农民就业、完善乡村治理具有重大意义;特别是在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缺失的情况下,也是为农民呈上的一道精神大餐,具有浓郁的九大“烟火气”。

一是构建了一张一弛的生活节律。传统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复一日,自守一片天地。在繁重的劳作之后,农民往往没有放松身心的方式,一直处于麻木或紧张的生产生活状态。孔子也曾说,“百日之劳,一日之乐。”一张一弛,文武之道,生活需要节奏感。在结束一段时间的辛苦劳作之后,到集市上休闲,即使不做物质消费,亦可看看热闹,尽兴而归。村庄夜市恰恰创造了这样一种生活方式,它不仅提供了购物消费场所,也提供了休闲观光健身的场地,让人们获得紧张劳作之后的放松。像新疆和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带有乡土气息的夜市,有的建在村委会门口,有的建在文化广场旁,经营户白天可以拾掇庭院和做家务,傍晚开张营业,劳作一天的人们,来此吃一盘拌面,或撸几串烤肉、喝几杯啤酒,白天的疲惫一扫而尽。

二是营造了精神需求的释放空间。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在满足了基本的生存需求之后,会有精神需求。乡村夜市有琳琅满目的商品、物产,有丰富多彩的戏曲、杂耍、说书、魔术、游乐等娱乐活动,也有广场舞、健步走等自娱自乐的休闲活动,不同群体在夜市找到了各自的精神寄托。有人形象地说,夜市是一个纯粹的地方,包容着来自各地的人,治愈了很多无助的灵魂,擦干了许多“眼空蓄泪泪空垂、暗洒闲抛更向谁”的眼睛,蕴藏着浓郁的人间烟火气。

三是创设了社会交往的良好环境。人是群居的动物。夜市是人们交流情感、畅叙友情的最佳场所。尤其是青年男女密约幽会、谈情说爱,追求的就是“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朦胧意境美。美国学者施坚雅也曾说,一个农民到50岁时,到基层市场上已经去过了不止次,平均至少有0次。新中国成立后的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使人们通过集体劳动来创造社交环境,而现在人们四处外出打工,面对面交往的机会越来越少。村庄夜市不仅为本村村民交往提供了条件和机会,左邻右舍、周围村庄,甚至城市居民也都赶来凑热闹,或买卖、或娱乐、或闲逛、或海聊、或对饮,呼朋唤友、携亲寻故,人际关系在交往中重建,在互动中升温。

四是消除了留守人员“月光下的孤独”。长期以来,留守在村的老弱妇孺群体,家人外出打工,最怕夜晚孤独,他们说:一到晚上除了看电视,就是听狗叫。夜市里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把这部分人聚到一起,唱歌跳舞,闲谈聊天,使难挨的寂寞、长夜的无眠得到消解。安徽省阜南县段郢乡蒲庄村,地处沿淮行蓄洪区深处,村里多人中有多人在外务工。针对留守人员文化生活空虚的实际,该村利用废弃的砖窑场建设文化广场,引导发展夜市经济,在拉动消费的同时,也带来文化的兴盛。该村组建了广场舞队,在短短1年多时间内,广场舞队员从几个发展到多个,广场舞队从1支发展到4支,跳广场舞变成全村的时尚运动;同时组建民间艺术团,定期在文化舞台上公益演出,不少群众既是演员,又是观众,都在其中找到了精神慰藉。

五是搭建了实现自我的发展平台。夜市带动群众在家门口摆地摊、开农家乐、办民宿,实现创业增收。还有不少草根群体加入直播队伍,现场直播地方戏曲表演、农民原创剧目、农村广场舞、农特产品等,利用直播拉近电商发展的差距。有的地方鼓励群众参与自治活动,设立了夜市执行官,成立了综合文化理事会,会长和成员均由既有威望又有热心的志愿者担任,负责夜市的管理,让各类人群找到了存在感、价值感和归属感。安徽阜南县地城镇利用沿淮低洼地建设荷花观光景区,引导乡村旅游和夜市经济发展,景区内乡村夜市经营户近户,日均人流量可达2万人,户均月增收元,带动了周边群众余人就业。

六是唤醒了沉睡的乡村文化。乡村文化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乡村不缺优秀传统文化,但缺少唤醒这些文化的平台。在乡村夜市上,除了古色古香的仿旧建筑、仿古商摊、大红灯笼,还能发现极具地域特色的一些文化符号,像踩高跷、舞狮、舞龙、跑旱船、背阁、抬阁、武术表演、美食、招幌、牌匾、叫卖声等,都是当地历史上具有特点的文化符号碎片。通过再次挖掘重塑,打造成为独具风格的文化旅游景观。这些文化遗产的发掘,尤其对年轻人、城里人具有极强的冲击感,他们在游玩中感受乡村文化的魅力,有的情不自禁加入表演队伍,学习演艺,使传统文化得以普及和传承。

七是拓展了乡村旅游的时空。根据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的《夜间旅游市场数据报告》显示,仅年春节期间,夜间消费占消费总额的比重就接近三成,而夜游消费又占了夜间消费的三成。点亮乡村的夜晚,成为越来越多乡村旅游景区的选择。通过乡村夜市,丰富夜游、夜娱、夜秀、夜市、夜购等多元业态,无缝对接白天的休闲旅游项目,延长了游客游玩时间,拓展了游客游玩空间,实现了乡村旅游经济从白天向夜间的延伸和拓展,营造了全天候、全时段、全领域消费氛围。像浙江省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美丽乡村夜经济的指导意见》,提出到年底,培育个美丽乡村夜经济精品村、条美丽乡村夜经济精品线路。该省永嘉县利用楠溪江流域的历史文化村落,打造乡村演艺产品,创新打造丽水街2.0版、楠溪江滩地音乐公园等夜间经济集聚地。年第二季度,乡村过夜游客31万人次,环比增长92%;带动旅游总收入36.4亿元,环比增长%,开启了美丽乡村的“夜时代”。

八是延伸了乡村的经济活动。与一些地多人少的现代化国家不同,他们的农民必须专业化、职业化,而我国绝大多数农民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必须兼业,在从事农业生产的同时,利用农闲化身行脚小贩,走街串巷售卖自己的商品。特别是全球疫情暴发以来,外出务工受阻返乡的农民在乡村夜市找到就业创业的场所和门路。把自家生产的农产品经过初加工直接摆到市场销售,或经过现场烹调变成美食,不仅实现了在家门口就业,而且大大提升了农产品的附加值。有的农民说,比出去打工强多了。乡村夜市带起一二三产融合联动,推动了经济活动向纵深延伸。

九是推动了城乡互动融合。乡村夜市加快了城乡融合发展步伐。首先,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双向配置与互动增强。夜市的兴起使城乡往来频次增加,农民到城里进货,城镇居民到乡村夜市上购买自己所需的农特产品,部分劳动力、资本开始往农村回流。其次,城乡文明共融共生加快。在城乡二元化背景下,人们对城市文明和乡村文明产生误解,总认为城市文明更先进。实际上,随着乡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人开始返璞归真,追求乡村生活,夜市上的农家乐、民宿、土特产等都成了城市居民热衷的产品。再者,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提速。夜市的繁荣,使城市把一些工厂、人力、资本开始向乡下转移,企望借夜市寻求发展商机,这将直接助推乡村经济发展。

饱含烟火气的乡村夜市是时代的产物,是乡村繁荣的标志,也是繁荣乡村的动力,具有强大的经济社会效应。实践证明,推动乡村夜市发展是大势所趋、民生所盼,应引起足够重视,多举措全方位加以推进。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把发展乡村夜市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纳入各级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在布点规划上,可在全国59万个行政村中,选择一批人口规模较大、聚集程度较高的行政村,培植发展乡村夜市。目前看,乡村人口在人以上的行政村,基本具备集聚人口、拉动需求、建设村庄夜市的潜力,可重点加以规划。在建设规划上,注重打造特色、错位发展,因地制宜地科学规划一批布局合理、业态丰富、特色鲜明的夜市。同时,把必要的场地硬化、亮化作为重点,完善相关休闲娱乐设施和场所,打造一体化、多功能、便利化的综合性夜间消费载体。

二是强化工作保障。可以借鉴城市发展夜间经济的做法,配套设置专项资金或以奖代补,支持地方发展乡村夜市。在水、电、摊位等费用方面给予市场主体免租金优惠和经营补贴,在夜市发展前期吸引商家入驻;在创业资金方面协调金融部门推出相应的金融扶持政策,解决小本经营贷款难问题;在消费支持方面,推出夜间消费券等消费倾斜政策,激发夜间经济的消费需求。此外,引导在供需两端紧跟“新基建”宏观政策,鼓励直播等新销售模式,促进新业态、新产业、新服务发展。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伴随乡村夜市而来的夜市治理,是对常态化政府行政的延伸,有其特殊性。建议将传统监管和新兴监管方式相结合,既加强整合既有监管方式,构建卫生、交通、物价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又能探索创新治理模式,发挥群防群治的力量,利用大数据监管的优势,有效发挥新兴监管的作用。比如,借鉴荷兰阿姆斯特丹和上海的经验,很多城市设立了“夜间区长”“夜生活首席执行官”等类似头衔,专职解决夜间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这些做法同样适用于村庄夜市治理。还有建立夜市经济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夜市经营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售后评价体系等,打造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夜间营商环境。

作者简介:刘奇,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农业大学、安徽大学等院校兼职教授。主要著作:《刘奇文丛六卷》《中国三农危与机》《贫困不是穷人的错》《大国三农清华八讲》《乡村振兴:三农走进新时代》等十余部。

本文刊于《中国发展观察》杂志1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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