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评价与管理办法(修订版)》和创建工作要求,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办公室委托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于年7月16日至9月20日对第三批申请评价的38个浙江省食品安全创建县(市、区)进行了材料审核、开门暗访、现场评价等工作;委托浙江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进行了群众满意度调查。
综合两家机构评价调查结果及日常工作情况,有34个创建县(市、区)评定结果为合格。现将拟命名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的杭州市滨江区、杭州市萧山区、建德市、淳安县、宁波市江北区、宁波市镇海区、宁波市北仑区、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市瓯海区、永嘉县、平阳县、泰顺县、湖州市吴兴区、湖州市南浔区、嘉兴市秀洲区、平湖市、桐乡市、绍兴市越城区、绍兴市上虞区、嵊州市、新昌县、兰溪市、浦江县、武义县、龙游县、常山县、嵊泗县、台州市椒江区、台州市黄岩区、台州市路桥区、龙泉市、青田县、庆元县、松阳县等34个县(市、区)的有关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具体内容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