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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老旧小区改造申报开始啦温州古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我县城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城〔〕58号)、《温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方案(-年)》等文件精神,拟将东城街道、南城街道、北城街道、瓯北街道范围内居民有需求改造的,符合改造范围和申报条件的国有土地上的城镇老旧小区纳入-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现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申报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改造范围

重点改造东城街道、南城街道、北城街道、瓯北街道范围内,年前建成的、且未列入棚改计划或5年内未列入征收计划的老旧住宅小区。年后建成的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备、物业管理不完善且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也可纳入改造范围。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房屋有结构安全隐患的小区不属本次老旧小区改造的范畴。

二、申报改造内容

以确保老旧小区居住安全、完善居住功能等为重点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小区内道路、停车库(场)、供排水、供电、供气、建筑立面、景观绿化、照明、围墙、加装电梯、雨污水排水、公共厕所、垃圾桶等基础设施,小区内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体系、配套养老抚幼、无障碍、便民等服务设施。根据老百姓的需求,因地制宜、因项目而异来确定改造内容。

三、申报改造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小区有要合法健全的业主委员会或自治领导小组;

(二)小区居民有强烈的改造意愿,小区2/3以上业主同意,并征求居民意见。

(三)小区有自筹资金计划。

四、改造资金来源:

申请国家补助资金以及住户自筹。

五、申报时间要求

自本通告发出日起到7月8日前,有意向改造的小区前来县住建局(县旧改办,设在建设大厦室,联系人:邵部委,联系-,机关网:,邮箱@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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