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永嘉县司法局“聚中心、创特色、强保障”,全力推进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一、联结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宣传转型升级。一是激发发展动能。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同党建、“四治融合”工作同部署、共推进,切实提高村(社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原生动力。二是打造特色阵地。依托楠溪古韵示范带、山水诗画示范带、枫林镇“千年古城”等县域特色,将生态旅游、耕读文化等与民主法治建设相结合,精心培育法治阵地“品牌”,创建具有永嘉特色的“红色+法治”教育基地或乡村走廊景观带。三是开展农村法治宣传。充分运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农村普法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等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全力推进农村法治宣传转型升级。
二、深化普法阵地打造,推进法治文化迭代升级。一是打造“一村一品”。深入挖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特色亮点,在枫林镇江枫村、沙头镇楠湖村、岩头镇红星社区等民主法治村开辟法治漫画墙绘、法治名言长廊,通过添设法治元素的形式,进一步丰富各地法治元素,营造法治氛围。二是畅通便民渠道。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永嘉支行,在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开展永嘉县银行卡助农法律服务点建设与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合作共建活动。印发法律服务团联系卡、提供金融法律咨询、代写简易法律文书等服务,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三、强化全程跟踪问效,推进法治效能提档升级。一是抓前期指导。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培训,进一步明确创建要求,提升创建能力。二是抓中期督查。走访调研东城街道、岩头镇、岩坦镇等多个“民主法治村”,通过实地查看、翻阅台账、听取汇报、与村委班子座谈等形式,切实了解各村(社)创建情况,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三是抓后期监管。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抽查,持续跟踪问效,实现民主法治村动态有效管理。
四、加大机制保障力度,推进法治创建优化升级。一方面,推进法治建设规范化。在安排创建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举措等方面对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和管理,进一步推进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另一方面,强化法治建设保障力度。探索建立以政府购买社会公众服务项目为主要形式的财政支持机制,给予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配套补助,提高各村(社区)创建积极性。截至目前,全县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开展面达%,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面达%,已建成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8个,今年,全县申报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3个,创建数量和质量逐年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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