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号)和《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79号)精神,因工作需要,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名,其中公开招聘名、公开选调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历以及技能资格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选调)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选调)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后)。
(二)永嘉县卫生监督所属于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尚未批准的事业单位(简称“参公待批单位”)。本次招聘的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签订书面承诺,今后如该单位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须服从组织安排分流至其他事业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选调对象须为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在编在岗满三年(含试用期)的人员,其中定向委培生、学费代偿生在基层服务年限满五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近三年(年、年、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
(四)永嘉县内定向委培生、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岗位。
(五)报考专业的审查按《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年5月17日。本公告中涉及年的均指周年。
三、招聘(选调)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报考人员自行登陆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