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障事业也有所起步。年1月,重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永嘉特约代理处,附属县人民银行,保险业务由信贷股办理。年5月,改建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永嘉县支公司,行政仍归属县人民银行,同年升为局级独立机构。年6月,设立罗浮、永临、沙头、岩头、岩坦、碧莲、四川及桥头保险业务代理处,各配专职保险员1名,并聘请各乡镇民政助理员为兼职保险员,承办保险业务,委托农业银行所属营业所和乡镇信用社代办企业财产保险。此后,逐步形成以县保险公司为主、代理机构为辅的城乡保险网络。
20世纪90年代后,多种形式的保险业务相继展开,社会保险制度和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年9月,永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建立,随即召开全县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宣传部署社会养老保险工作。12月,县政府出台《永嘉县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启动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制度。规定全县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制工人、个体工商户及连续使用3个月以上的临时工必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是年,家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在职职工人和退休职工人参加养老金统筹。年9月,出台《永嘉县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开始实施职工待业保险制度。年10月,出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暂行办法》,对基本养老金的构成项目逐步统一规范。年,出台《永嘉县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规定》,开始实施职工工伤保险制度。
年9月,制定《永嘉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推出农村18岁以上的村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办法,社会保障制度开始向农村拓展。12月,出台《永嘉县公费医疗管理试行办法》。年,出台《永嘉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开始实施最低保障制度。年7月,出台《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至90年代末,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农村社会保险工作网络管理体系。
进入21世纪后,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快速增长,社会保障工作全面推进。年1月,县政府制定《永嘉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从年1月起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合理负担。是月起,对6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基础养老金。年6月,颁布《永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共同缴纳。
年,制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适时调整公费医疗标准,缓解公费医疗经费严重缺乏状况。年至年,相继出台《永嘉县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永嘉县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关于公费医疗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若干实施意见》《关于解决国有、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工伤认定办法》《永嘉县国家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办法》等一系列政策规定,医疗保障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被征用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开始被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年,县政府下发《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试行)的通知》,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在县内新建的各类建设项目,被征用土地的人员,以《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面积为基数,土地被征用的在册农业人员,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年,出台《关于深化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全年参保人数净增人,累计参保人数达人。至年,永嘉基本形成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5+2”社会保险体系。
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年,永嘉出台《关闭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障问题的实施意见》,切实有效地解决永嘉县关闭集体企业职工基本生活问题。同时,出台《永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统筹管理;制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新确定定点医疗机构1家,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达到14家。年,在全省率先推出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时联网系统,7月开始参保人员不出户就可缴纳社保费。相继出台《关于加强永嘉县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
至年底,全县参加各类社会保险达.91万人次,比上年净增18.35万人次。基本形成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基本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5+3”社保体系。五大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0.24万人、9.14万人、7.42万人、21.13万人、4.46万人,比上年分别净增人、人、人、人、人。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城乡居保、城乡医保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55万人次、32.10万人次、75.84万人次。市民卡办卡40.72万张,完成市定目标任务的%。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元,增长16.91%(年元),企业基本养老金支付能力达51个月。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从元提高到院,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内住院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70%,住院报销最高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