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逐步恢复各级公办医疗卫生机构
门诊的通告
(第24号)
为在疫情防控期间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就医,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实际需要,我县决定自今日起在全县范围逐步恢复各级公办医疗卫生机构门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普通门诊恢复安排
医院医院恢复情况逐步恢复,其中,医院门诊继续实行《关于暂停永嘉医院部分诊疗活动的通告》(永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16号通告);医院自年2月24日开始,除部分特殊科室(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胃肠镜、消化科呼气试验等门诊检查)继续停诊外其他门诊科室全面恢复接诊,并对普通门诊、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全面实行预约制、分时段就诊,原则上不现场窗口挂号。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通门诊恢复正常诊疗工作,并按照《浙江省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儿童预防接种工作指导意见》(浙疾发〔〕9号)要求,合理安排预防接种工作,但是不接诊发热门诊即5类症状(发热、乏力、腹泻、咳嗽、结膜炎,下同)对象,一旦发现需立即报告并转送县级发热门诊。全县社会办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医务室继续实行暂停诊疗。
二、各类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场所等)5类症状人员就诊流程
生产经营市场主体负主体责任,落实专人陪同,安排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根据医生临床症状诊断和CT等相关检查结果分两类处置:1、留院观察治疗;2、无需留院观察治疗对象,可到专科门诊就诊,其中黄色健康码对象由生产经营市场主体专人陪同并在就诊后送回居家隔离点。
三、村(社区)、小区5类症状人员就诊流程
乡镇(街道)负主体责任,落实专人陪同,安排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根据医生临床症状诊断和CT等相关检查结果分两类处置:1、留院观察治疗;2、无需留院观察治疗对象,可到专科门诊就诊,其中黄色健康码对象由乡镇(街道)人员陪同并在就诊后送回居家隔离点。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和企业积极支持配合。
特此通告。
永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年2月24日
来源/中国永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