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本月10日发布的《温州市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批前公告》透露,至年养老机构按每1万名老年人配建不少于张床位,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8%。
远期护理型床位
占比不低于80%
该专项规划的对象为养老服务设施,包括机构养老设施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两类。其规划期限与在编的《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年限保持一致,为年~年,其中近期至年。
该专项规划的目标,近期积极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机构按每1万名老年人配建不少于张床位,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8%;远期,养老机构按每1万名老年人配建不少于张床位,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80%。
今年2月21日,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加大养老护理型人才培养力度,扩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55%,更好满足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我省去年发布的《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透露,高水平建成幸福颐养标杆区——到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8%。
市区养老机构近期规划
床位数需达1.48万张
该专项规划分为中心城区与市辖区两个规划层次。
中心城区:包含温州市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城镇集中建设区,共76个街道。规划对该范围内各镇街设施设置标准进行统一,衔接属地养老专项规划统筹养老机构布局。
市辖区:为市本级管辖范围,包含鹿城、龙湾、瓯海、洞头四区内的39个街道以及4镇1乡,是本次机构养老设施布局的重点。
该专项规划预测,中心城区范围,近期需配置养老机构床位数约2.66万张;远期养老机构床位数约达4.64万张。市辖区范围,近期规划养老机构床位数需达1.48万张,远期规划养老机构床位数需达2.4万张。
市区规划布局
养老机构处
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该专项规划,市辖区规划布局养老机构处。严格控制养老机构单体规模,原则上不再新建张以上床位的综合性养老机构。设施规模大于床的养老机构应保障独立占地。
到规划期末市辖区至少设置84处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
到规划期末应实现一般每个村(社区)至少配置一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相邻村(社区)集中配置一处能够满足需求的,可以集中配置,同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可以与托老所合并设置,形成“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市辖区至少布置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托老所合并设置)。
来源:温州晚报
原标题:市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批前公告发布
形成“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至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8%
高玟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66w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