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县校一体、以校为主的原则。
3.坚持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4.坚持户籍优先、分批录取的原则。
5.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含年8月31日),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具有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届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由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位申请、适龄儿童户籍和城区有房生分布、学校办学规模等情况研究决定后另文下发。
四、招生日程
年夹江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日程表
五、招生办法
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省招生系统”)实施统一管理,实行同步招生。“全省招生系统”已与户籍、房产、社保、学籍等系统对接,凡发现以虚假信息申报学位的,将取消其资格,并一律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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