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嘉县“四小车”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永政办发〔〕56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县“四小车”综合整治工作,我县于年4月10日至4月25日对上塘、瓯北、黄田区域的辆有牌人力客运三轮车权属进行公告,经广大车主核对后仍有辆人力客运三轮车权属存在异议或不明,现对该辆人力客运三轮车权属进行第二次公告(具体名单附后),征求广大车主意见。
公告时间:从年5月7日起至年5月16日止。
公告要求:对公告名单中车辆权属有异议或者车主信息不明的,请车主本人在公告时间内持有效权属证明(车主身份证、行驶证、交易凭证、营运证、车辆牌照)等相关材料,到县“四小车”整治办提出有牌人力客运三轮车权属的书面报告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报告或相关材料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地址及方式:县“四小车”整治办:永嘉县南城街道中楠时代花园售楼处,。
永嘉县“四小车”综合整治
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5月7日
来源:永嘉发布
编辑:小圆
责编: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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