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河南省濮阳县户部寨乡沙窝村大桥。一名儿童用电动车载着4名儿童出去玩耍,路过村内大桥时,因无护栏,一车人不慎掉入河中,造成3名儿童不幸溺亡,最小的孩子年仅4岁。
6月21日,重庆市潼南区镇童家村涪江河。8个小学生相约河滩玩耍,其间一人不慎失足落水,其余7个学生前去施救,但都被拉入水中,全部遇难。
7月7日,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渭河河道。4个年仅13岁的孩子在河内游泳时溺水,仅1人挣扎上岸,另3名溺亡。
7月12日,浙江省永嘉县东城街道长源村河道堤坝。一个13岁的女孩在堤坝附近游泳时被吸进河道排水管中,不幸溺亡。
……
近几个月,全国各地的新闻报道中频繁出现未成年人溺亡事故,引起全社会的关切。
今年4月以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先后发布与学生溺水相关的1、2、3号预警。
据浙江省公安厅情报指挥中心统计,从今年5月1日到7月底,全省公安机关报警服务台共接到余起溺水警情,造成多人溺亡,其中绝大多数是未成年人。
一桩桩溺水事故背后,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一个个破碎的家庭……代价之大,教训之深,令人惋惜!为了做好防溺水工作,浙江公安持续开展宣传提醒并加强巡查。可尽管如此,居然还有人对河桥边上的救援设施动起了歪脑筋。
今年入夏以来,宁波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梅墟派出所民警会同高新区城管局水利管理部门提早部署,于6月25日前完成了辖区河道桥梁救生设施的安装工作,共计安装了余处救生设施,包含救生圈和救生绳,并在周边醒目的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希望大家能够提高防范意识。
然而,令人尴尬的是,新设施安装到位才不到一个月,巡查人员就发现区域内的10条救生绳遭人“顺手牵羊”!
救生绳作为救生设施中的重要配件,当事人不仅仅是偷走了公共资源,更是将公共安全置之不顾。
民警立即补充救生设施,并展开了调查,通过对被盗现场周边10余处监控视频的反复甄别、筛选,民警于7月29日抓获涉嫌盗窃的违法嫌疑人杨某。
经审讯,杨某对偷走救生绳的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杨某看中了这救生绳又结实又长,便偷偷拿回家用来晾衣服了。杨某涉嫌盗窃已被梅墟派出所民警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为了作好防溺水工作,在河道沿岸增设救生设施是加强公共服务、开展及时救援的一项重要工作。
偷盗救生设施就是漠视生命,希望广大市民共同参与进来,合力维护和监督公共设施。
若发现他人偷窃、损坏救生设施等行为,可第一时间拨打电话举报,警方定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