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力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浙江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结合实际,实行最大限度减少公众聚集活动的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暂时停办大型文艺展演、展览及聚集性群体文化和人才交流等活动。 二、暂时关闭影剧院、图书馆、室内展览室、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卡拉OK厅、棋牌室、网吧、公共浴场、室内游泳馆、文化礼堂等相对密闭的公共场所。三、关停校外各类培训班、寒假补习班等。 四、暂时关闭通风条件较差的各类老年活动中心。 五、暂停农村家宴中心举办家宴,取消宗祠聚餐。 六、取消各类大型宗教活动(包括寺庙及其他相关场所的新年祈福等活动)。 七、关停活禽宰杀和交易,全面开展农(集)贸市场清洗消杀,实行垃圾日产日清,加强农贸市场环境整治。 八、在动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实行体温监测和每日消毒、开窗通风等措施。九、各大型公共场所(酒店、商场等)、机关企事业单位停用中央空调,并进行专业清洗消毒,有新风系统的应开启使用,无新风系统的要开窗通风。 十、全县各旅行社、酒店对武汉来温旅客取消行程、退订酒店的,应做好全额退款服务,暂不再接待武汉旅游团队和散客。 本通告自年1月24日起施行。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恳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
特此通告。
永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年1月24日
来源:永嘉发布
编辑:小圆
责编: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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