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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时期,永嘉县开展整党建党和加强纪律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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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渡时期,永嘉行政区划几经调整。年4月,将藤桥区划分为藤桥、西岸二区;碧莲区划分为碧莲、四川二区;撤销溪口区,设岩坦、岩头二区;枫林区分为枫林、鹤盛二区。全县设15个区、2个直属镇、个乡镇。年4月,进行部分撤区和并乡工作,将西岸区并入藤桥区,四川区并入碧莲区,岩坦区并入岩头区,鹤盛区并入枫林区;撤销梧埏、三溪、罗浮3个区,所属各乡镇由县直辖;撤销渠口区,所辖各乡分别划归碧莲区和沙头区。此时,全县设永强、藤桥、沙头、岩头、枫林、碧莲7个区、2个直属镇、82个乡[1]。同年9月,恢复梧埏、三溪、罗浮3个区,重设四川、岩坦、鹤盛3个区,撤销枫林区,并将所属乡镇分别划归岩头区和鹤盛区。至此,全县再次调整为12个区、2个直属镇、个乡镇。随着行政区划的调整,中共永嘉县委下辖的区委和乡镇党支部也作了相应的调整。

在调整行政区划的同时,县委领导机构和领导成员也作了调整。年11月,中共温州地委决定并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增补李桂茂为县委第二书记,谢用佐为县委第一副书记,刘加相为县委第二副书记。年4月,又增补孙乐亭为副书记。同年7月,根据省委指示,县委恢复常务委员会[2],湛金凯、王志忠、李云河、刘志良进入常委班子。年5月,李宏调离永嘉,地委决定并经省委批准,任命李桂茂为书记,同时增补王志忠为第三副书记。

在行政区划变动和县委领导调整的同时,县委加强了整党建党工作。年1月和4月,省委先后发出《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指示》和《省委年党建工作计划》,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实际,订出自己的建党计划,并即刻组织力量,号召全党动手,通过中心任务,保证计划的实施”。年秋,县委下达《关于整党建党的工作意见》,要求“大力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以生产为中心,紧紧结合秋征、统购统销运动进行整党”。嗣后,全县农村整党工作分批展开。10月底前,结合生产互助合作、民主建政等中心任务进行;11月后,结合宣传贯彻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和粮食统购统销进行[3]。到年底,全县已有34个乡、个党支部、名党员圆满完成整党工作,另有34个乡、个党支部、名党员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也基本上完成整党工作[4]。

年5月7日,县委发布《关于全县农村整党工作情况与今后的意见》,继续部署和推进全县整党工作。通过整党,全县党员总数从年的名减少至年的名,又从年的名减少至年的名[5],这在一定程度上纯洁了党的组织,增强了党的战斗力,促进了农业合作化,保证了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贯彻及各项任务的完成。在此期间,为加强对机关党员的领导和管理,县委于年8月建立机关党委会,县委常委王志忠任书记。

年夏,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传达后,全县农业合作化形成大发展的浪潮。县委遵照省委的指示,在整党的同时,加大了建党的力度,重点在互助合作组织中进行党的建设工作,以使党的支部能成为农村的领导核心,使各项工作出现新的气象。为了实现农业合作化的全面规划,县委在规划中提出,到年底,党员由名发展到名,达到占全县总人口的1.19%[6]。同时,由于撤区并乡,县委要求党的组织按照合作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分布情况,建立支部、分支部或党小组,以加强党支部对合作社的领导。但由于发展党员数量要求过高,不少地方党组织在发展党员中出现了急躁情绪,指标层层加码,吸收手续粗糙,把一部分不符合条件的人也吸收到了党内。年吸收新党员名[7],而在前三个季度就吸收名,其中农民名、工业手工业者43名、文教卫生系统13名、金融系统30名、商业系统71名、机关系统28名[8]。

针对整党建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县委再次对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进行全面整顿。年初,中共永嘉县委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年终鉴定,加强了对党员的教育管理。7月省委召开全省第八次组织工作会议后,提出整顿巩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的意见。8月26日,县委制定《关于整顿巩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工作计划》。随后,全县的整顿工作分三批进行:第一批在9月底完成,共有76个乡、名党员;第二批在10月底完成,38个乡、名党员;第三批在11月底完成,30个乡、名党员[9]。整顿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讲话,对党员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推动党员积极投身合作化高潮。至年1月,有92%以上的农民党员参加了合作社和互助组;参加互助合作的党员中,仅担任社长职务的就有名[10]。

在进行整党建党工作的同时,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得到加强。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永嘉纪律检查部门围绕党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开展执纪办案,向党内违法乱纪行为进行斗争,及时检查发现某些党员在合作化运动和粮食统购统销等工作中犯有争权夺利、铺张浪费、挪用公款、抢购套购、囤粮拒售、集体压产等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及时向县委报告情况,共同对党员进行教育和查处。按照县级纪律检查部门案件审理工作的范围,遵循“严肃慎重”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保障党员申诉权利的基础上,严格按程序和权限处分党员。到年5月,全县共处分党员人,其中开除党籍人,留党察看30人,撤销职务8人,严重警告2人,警告70人[11]。这对于清除党内的资产阶级思想,加强党的纪律,纯洁和巩固党的组织,保证党的路线、政策的正确执行,起了积极的作用。

在年5月前,永嘉纪律检查部门即中共永嘉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委纪委)是县委管理下的一个工作部门,县委纪委组成人员由上级党委任命,纪检工作人员少且大多为兼职。年5月31至6月5日召开的中共永嘉县第一次代表大会,根据年3月召开的中共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的《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决定》,成立了中共永嘉县监察委员会(简称县监委)[12],代替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并选举产生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同时,在全县7个区、2个直属镇党委配备兼职委员。由此,全县纪检工作得到加强。

由于县委正确贯彻了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正确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并经过严格的整党,及时地纠正了工作中的错误倾向,使党组织在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进程中得到了巩固和壮大,提高了党的战斗力。至年底,全县拥有党员名,设区委12个、党总支90个、基层党支部个[13],乡镇普遍建立了党总支,绝大多数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了党支部。

[1]年4月,上塘、岩头、碧莲、枫林、桥头等镇改设乡,同年9月复称镇。

[2]永嘉解放以后,中共永嘉县委设立了常务委员会,于年6月取消,直到年7月恢复。

[3]《中共温州地委关于温州区整顿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总结(初稿)》,《中共温州地(市)委文献选编(六)》,中共党史出版社,年版,第页。

[4]中共永嘉县委:《关于整党建党工作意见》,年12月28日。

[5]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等:《中国共产党浙江省永嘉县组织史资料》,新华出版社,年版,第页。

[6]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工作初步规划》,年11月1日。

[7]中共永嘉县委:《关于年工作初步总结》,年1月15日。

[8]中共永嘉县委:《关于当前整建党工作情况及今后意见》,年10月20日。

[9]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关于整党工作的检查报告》,年10月31日。

[10]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关于年第一季度建党工作意见》,年1月16日。

[11]永嘉县地方志编委会:《永嘉县志》上册,方志出版社,年版,第页。

[12]年上半年,中共永嘉县监察委员会(简称县监委)改称中共永嘉县委监察委员会(简称县委监委)。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县委监委因受冲击无法正常工作,年12月取消。年10月,重建中共永嘉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委纪委)。年11月,改称中共永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

[13]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等:《中国共产党浙江省永嘉县组织史资料》,新华出版社,年版,第至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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